在接下来论六艺统摄于一心的讲辞中,马一浮尝试对上述努力的形上依据做出说明。
曰:如斯而已乎?曰:修己以安人。……好政体同坏政体的区别也就在于能否做到这点。
修己以安百姓,尧舜其犹病诸。明乎此,则知荀子在一个新的理论语境下发展了孔子,而非背离了孔子。(同上,第141页)以要言之,城邦的长成出于人类‘生活的发展,而其实际的存在却是为了‘优良的生活。所以,我们应当重视实现活动的性质,因为我们是怎样的就取决于我们的实现活动的性质。《礼记·郊特牲》有云:礼之所尊,尊其义也。
然而,儒家思想的基点究竟是在道德,还是在政治,实不容浑沦言之。且试看孔门师弟问答:子路问君子。两部分内容不相冲突,皆由天所统摄。
在此,《公羊传》天戒之的天无疑正是宗教性的主宰之天。就三传而言,《公羊传》是就事论事,《左传》称礼,《谷梁传》尊天,《左》《谷》都讲出了之所以要绝姜氏的根据。《异义》:‘卫辄拒父,《公羊》以为孝子不以父命辞王父之命,许拒其父。《春秋经》庄公元年:三月,夫人孙于齐。
天子受命于天,诸侯受命于天子,子受命于父,臣妾受命于君,妻受命于夫。谷梁在公羊之后,研究公羊之说,或取之,或不取
6康有为:《春秋董氏学》,《康有为全集》第7集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第357页。其之所以要在此加上诛不加上之辞,显然是此地无银三百两,意欲表明其删削天伦乃是合于经义的。成氏后来将此文编入其专著时,应该是意识到了问题,对其论述进行了修改:论者常以此‘不以亲亲害尊尊来论证人君至尊是《谷梁传》最高范畴,其实是不准确的。僖公蔽于季氏,季氏蔽于陪臣,陪臣见信得权,僭立大夫庙,天意若曰蔽公室者,是人也,当去之。
故绝文姜不为不孝,距蒯聩不为不顺,胁灵社不为不敬,盖重本尊统,使尊行于卑,上行于下。《谷梁传》:‘王者朝日,故虽为天子,必有尊也。何休的诛不加上之义,正是一绝对的上下尊卑观念:无论尊上如何胡作非为,卑下都不能以天命诛之。《谷梁传》及注疏于隐桓让弑之事,即屡言天伦。
接练时,录母之变,始人之也。《春秋经》僖公十五年:己卯晦,震夷伯之廟。
而与亲族伦理相比,则从属于亲族关系的‘天伦。董生通《春秋》之学,为汉世大儒,《春秋繁露》一书,皆述《公羊》家说,而亦时用《谷梁》义。
范宁注:兄先弟后,天之伦次。其后,杨树达《积微居小学述林》卷六《春秋繁露用谷梁传义疏证》曰:今文《春秋》之学有《公羊》《谷梁》二家,虽大体从同,而亦时有乖异。19黄开国:《公羊学发展史》,人民出版社,2013年,第46页。聚天下之财,赡一人之欲,祸莫深焉。又宣公十年,说得更清楚:‘为天下主者天也,继天者君也,君之所存者命也。见百事之变之所不知而自然者,胜言与?以此见其可畏。
子沈子曰:定君乎国,然后即位。不若于道者,天绝之也。
有司以告,公瞿然失席,曰:‘是寡人之罪也。14成祖明:《记忆的经典:封建郡县转型中的河间儒学与汉中央帝国儒学》,人民出版社,2019年,第426-427页。
然慧眼人于伪本中深心抉择,则孔子本义尚不难寻究阐发。《顺命》:父者,子之天也。
10杨济襄:《董仲舒春秋学义法思想研究》上册,新北:花木兰文化出版社,2011年,第119页。桓公尝有继绝存亡之功,故君子为之讳也。两部分内容不相冲突,皆由天所统摄。专诛绝者其唯天乎?臣杀君,子杀父,三十有余,诸其贱者则损。
《春秋繁露·观德》篇则以鲁庄公之不得念母、卫辄之辞父命并列,是以之皆属天伦。郑意以《公羊》所云,公义也。
言制五刑之时,必就上天之意论议轻重。《春秋》董狐书赵盾云:‘子为正卿,亡不出竟,反不讨贼,书以弑君是也。
董氏在《观德》篇以鲁庄公为例论‘义,实际上是兼合了三传对同一则经文记事的意见。7杨树达:《积微居小学述林》,中华书局,1983年,第234页。
《公羊传》庄公元年:不与念母也。如果我们承认何休曾经删削过《公羊传》,那么他很可能不止删削了一处。善则其不正焉何也?《春秋》贵义而不贵惠,信道而不信邪。‘庄公不得念母,提到‘念母,这是《公羊传》的观察。
震之者何?雷电击夷伯之庙者也。一《春秋繁露·顺命》:父者,子之天也。
何休所删削《公羊传》文,当在二者之中。至于徐先生说人道与天道,并没有直接的关联,恐非《公羊》学说。
独阴不生,独阳不生,阴阳与天地参,然后生。《谷梁》称之‘甚矣,‘人之于天也,以道受命,于人也,以言受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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